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许多企业资金链发生问题,因拖欠货款所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面对这一形势,资兴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胸怀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指导方针,不断强化调解力度。8月12日,资兴法院又成功调解一起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企业不仅捐弃前嫌,还均表示愿意增进合作、携手并进。
资兴焦电公司与广东增城仙村炼铁厂自1996年起即开始进行焦炭购销业务,长年的业务往来,广东增城仙村炼铁厂陆续拖欠了资兴焦电公司货款一百余万元。由于双方一直有业务往来,加上增城仙村炼铁厂偶尔也会支付原告一些货款。为了不伤和气,资兴焦电公司一直未运用法律手段主张权利。去年开始,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双方经营均不景气,资金紧张,增城仙村炼铁厂完全停止了货款的支付。资兴焦电公司多次派人催收,均没有效果,于是向资兴法院起诉要求增城仙村炼铁厂偿还货款128万元及利息35万元。资兴法院受理该案后,没有单纯的就案办案,而是借送达法律文书之际对增城仙村炼铁厂进行了细致了解,当了解到增城仙村炼铁厂虽受金融危机影响,但其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况后,法院法官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增城仙村炼铁厂提出了庭前调解的建议。事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态度,搭建双方和解的桥梁。在时机成熟后,法庭利用双休日召集原、被告双方到庭进行审前调解,原被告双方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辨法析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不但没有因该纠纷产生隔阂,还均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愿意进一步发展双方关系,开拓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