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我院对案件旁听人员廖德辉违反法庭纪律,偷拍庭审过程的行为做出处理决定,责令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检讨,以维护法律尊严。
7月13日上午,在林业庭开庭审理徐某失火一案的过程中,被告的表哥廖德辉未经法庭允许,擅自使用自身携带的手机对庭审进行偷拍,在场法警发现后上前制止,并提出警告。尔后,顽固的廖并没有真正听从法警警告,不久后又两次拿出手机企图再次偷拍,法警及时发现后,当场将其手机没收,并将其带离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廖三次偷拍都没有得逞,同时手机没有发出视频短信的记录,其违纪行为得到及时制止。考虑到廖在法警对其进行多次警告后,明知是被禁止的偷拍行为仍一意孤行,虽未造成实质危害后果,但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庭室纪律,藐视法律权威,我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检讨,以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