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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多措并举审理涉企案件
作者:唐鸿  发布时间:2009-06-26 09:07:21 打印 字号: | |
  一是严厉打击破环经济发展环境犯罪。今年一季度,该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强占资源、强迫交易、欺行霸市、地方保护主义、破坏生产经营、商业欺诈等破环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对涉嫌犯罪的 6名被告采取了刑事处罚措施。

二是开辟涉企案件便民利民绿色通道。为帮助企业应对危机,摆脱困境,该院对涉企案件实行简化程序、快速审查、及时立案的绿色通道。同时,在立案的过程中,对企业进行诉讼指导,帮助其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对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

三是强化涉企民商事案件调解。为了减小案件对困难企业的影响,该院对此类案件确立了“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原则,实行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的全程调解,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促成企业之间相互帮助、共度难关。今年一季度来,涉企案件的调解率为75%。

四是在确保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涉及税收、行政收费、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案件中,该院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制止,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赖以生存的政务、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对于行政机关申请对企业经济主体强制执行,特别是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从严掌握,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处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执行。

五是加大涉企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对申请人为困难企业的案件,该院通过强化措施、完善方式不断加大了执行力度。自2008年12月清积工作以来,共为困难企业执行到位700余万元。对被申请人为困难企业的案件,该院谨慎采取执行措施,力争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的情况下加强了执行和解和分期执行工作,采取了以查封非生产所必须不动产为主,冻结、扣押存款和生产设备为辅的执行措施。

六是建立干警联系企业长效机制。将民二庭和法庭的干警与辖区内的企业建立一对一的沟通联系方式,要求每一个干警一年内到自己联系的企业走访不少于4次,每月必须进行不定期电话联系,并在走访、联系的过程中,实现与企业联系有所加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取得时效,并将此计入干警绩效档案。
来源:资兴法院网
责任编辑:唐鸿